什麼是法律關係的客體?
我們知道,一段關係,總會有主體和客體之分。主體是指行使這段關係的權利和義務的人,而客體則指的是被行使的對象。兩者之間既有本質上的差別,又相輔相成,互相構成完整的關係鏈。那麼,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來探討一下,什麼是法律關係的客體?
一、法律關係的客體
法律關係客體是指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又稱權利客體、義務客體或權利客體。它是將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權利與義務聯繫在一起的中介,沒有法律關係的客體作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關係。因此,客體是構成任何法律關係都必須具備的一個要素。
成為法律關係客體應滿足下述三個條件:
(1)必須是一種資源,能夠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因而被認為具有價值。
(2)必須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無代價地佔有利用。
(3)必須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為一定目的而加佔有和利用。
在現代社會中,同時符合上述三種條件的事物是非常多的,因此法律關係客體地數量和種類難以一一詳述,概括地講主要包括如下幾類:
(1)物。法律上所説的物包括一切可以成為財產權利對象的自然人物和人造之物。
(2)行為。在法律關係客體的意義上,行為指的是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作為或不作為。
(3)智力成果。作為客體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們在智力活動中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它是知識產權所指向的對象。
(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格權和身份權的客體。
以上就是關於什麼是法律關係的客體的主要內容。上文很清楚的介紹了法律關係中的主體和客體以及在這段關係他們分別起到的作用和功能。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懂的地方,可以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網站,上面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作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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