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事訴訟法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1、主體不適格,既包括原告主體不適格,也包括被告主體不適格。
2、被告不明確。
3、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
5、受案後發現屬於刑事犯罪、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未聲明有仲裁協議的。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發現雙方當事人所爭議的是勞動爭議,依據勞動仲裁前置原則,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告知原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受理後才發現的,應當依法裁定駁回起訴。
9、對判決、裁定以及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實、理由起訴的,人民法院受理後才發現的,依法裁定駁回起訴,但從程序上撤訴、因證據不足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除外。
10、人民法院認為依法應當裁定駁回起訴的其他情形。
二、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別
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雖然都是請求方的訴訟主張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兩者在實踐運用中有着本質的區別。
1、適用法律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程序法;而駁回訴訟請求既可適用程序法,又可適用實體法。
2、適用的訴訟主體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的訴訟主體是單一的,主要適用針對原告的起訴;而駁回訴訟請求適用的主體是多元的,既可以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也可針對被告的反訴請求以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訴訟主張。
3、採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駁回起訴是對程序意義上訴權的確認,應當採用裁定形式;駁回訴訟請求則是實體意義上的訴權的確認,必須採用書面判決。
4、適用階段不同。駁回起訴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後,訴訟程序剛開始階段時適用;駁回訴訟請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規定的訴訟程序審理完畢階段時適用。
5、適用的內容和目的不同。駁回起訴是人民法院立案後經審查查明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權利;而駁回訴訟請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後,認定訴訟主體的訴訟請求或主張證據不足或者超過訴訟時效又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護的訴訟請求或主張判決予以駁回。
6、法律後果不同。駁回起訴的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原告再次起訴的,如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生效後,訴訟主體不能就同一訴訟請求和事實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訴訟,若當事人仍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駁回起訴的情況是比較常見的,當事人在涉及到民事訴訟時,是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提交材料申請起訴處理,但是否可以受理還需要基於法院的審查情況來進行認定,如果不符合條件的就是可以直接駁回起訴處理的。
-
老賴欠貨款不給怎樣辦
律師解析:老賴欠貨款不給可以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一)協商解決。(二)法律途徑解決。1、持有效的借款憑證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訴。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了管轄法院的,可以到約定的法院起訴。2、申請保全財產,為了避免欠款人轉移財產,可以在立案後儘快申...
-
行為保全的概念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行為保全是指在民事訴訟中,為避免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受到不應有的損害或進一步損害,法院依據申請對當事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為採取強制措施。包括作為保全和不作為保全。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
-
缺席判決後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民事案件的缺席判決是指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法官會根據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和證據依法審判。所以缺席審判會損害自己的權益。缺席判決後,被告人應該依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如果對方不履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強...
-
責令執行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一、責令執行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責令執行法院限期執行或者變更執行法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