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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更改開庭時間法院不同意怎麼辦?

一、原告更改開庭時間法院不同意怎麼辦?

原告更改開庭時間法院不同意怎麼辦?

原告更改開庭時間法院不同意可以跟承辦法官進行協商處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二、立案之後什麼時候開庭審理?

法院審理案件的開庭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來確定,一般情況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可以審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當事人人數眾多,證據複雜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時間,特殊情況的刑事案件審判過程還有幾天的。

法院立案後開庭時間

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説,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你們。

其次,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你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最後,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三、開庭時間一般幾個小時?

法院審理案件的開庭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來確定,一般情況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可以審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當事人人數眾多,證據複雜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時間,特殊情況的刑事案件審判過程還有幾天的。

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説,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你們。

其次,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你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最後,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在當代社會,現在我們國家關於開庭時間並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通常情況下都是由法院自行來進行決定的,當然開庭時間它必須是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後才能夠進行的,如果當事人想要對於開庭時間進行變更的話,需要和承擔相關説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