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間是原告就被告?
一、開庭時間是原告就被告?
開庭時間不是原告就被告,由法院來進行確定。開庭時間法律規定有:法院審理案件的開庭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來確定,一般情況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可以審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當事人人數眾多,證據複雜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時間,特殊情況的刑事案件審判過程還有幾天的。
二、法院立案後多久開庭?
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説,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你們。
其次,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你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最後,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三、法院立案程序是什麼?
(一)立案大廳辦事流程:
第一步,將起訴材料交法官審查,審查法官批註處理指令後轉至書記員處;
第二步,按書記員的安排,持繳費通知書到交費窗交納訴訟費用;
第三步,持交費回單到原書記員窗口辦理立案手續,領取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等材料。執行案件立案流程與上述步驟基本相同。
(二)起訴必須具備的材料(全部資料均應提供A4紙格式)
(1)民事、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應當提供:
①民事、行政訴狀,訴狀中須註明雙方當事人的聯繫電話或方法;
②原告為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原告為單位的,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立案時需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供核對);
③起訴證據複印件(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並將起訴證據登記做成《證據清單》(亦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起訴證據複印件的副本和證據清單副本。其中離婚案件必須提供:結婚證、結婚申請書複印件或事實婚姻關係的證明;須法院分割處理的爭議財產清單(包括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其中行政訴訟案件必須提供:證明被告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有關證據,起訴被告不作為的,必須證明原告已經向被告投訴或提出申請。
對於法院訴訟過程當中,在開庭時間這個問題上面的話,是由法院來進行確定的,並不是當事人確定。畢竟法院是需要根據自己的事務安排,還有案件的一些具體的情況來進行一個合理的確定。對於原告和被告都不能夠關於這個問題做出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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