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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不發貨也不退款怎麼辦?

一、供應商不發貨也不退款怎麼辦?

供應商不發貨也不退款怎麼辦?

先協商後上訴。

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

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起訴所需的條件:

1、案件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

法院對於各類案件的管轄範圍是一個相對複雜的問題。在大多數情況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如甲籤欠乙的錢,要看甲是住什麼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進行起訴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則一般是在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立案。

2、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關係人或是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人。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訴的,案件必須與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仝國權就屬於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原告。

3、有明確的被告。

是誰侵犯了合法權益,就應當以誰為被告。

如果當事人已經繳了錢給供貨商,供貨商既不發貨也不退錢,首先可以通過協商的渠道,如果協商不行,就直接到法院提起上訴。由於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所以原告應當向法院提交訴訟書,訴訟書裏面應當有雙方的個人信息,同時訴訟的理由,注意合法權益是被誰侵犯的,誰就是被告,原告則需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與證據到時候直接交給法院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