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過程中快遞損壞該怎麼辦?
運輸過程中快遞損壞該怎麼辦?
根據規定,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依據《<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附錄A”關於賠償的規定,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索賠,由於顧客的責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損失的、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失的(保價快件除外)、或者顧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滿一年未查詢又未提出賠償要求的除外。
對於損毀的賠付標準,快遞服務組織與顧客之間有約定的應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可按以下原則執行:
1、完全損毀,指快件價值完全喪失,參照快件丟失賠償的規定執行;
2、部分損毀,指快件價值部分喪失,依據快件喪失價值佔總價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丟失賠償額度的相同比例進行賠償。
《快遞暫行條例》第十九條 兩個以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使用統一的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
前款規定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遵守共同的服務約定,在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業務流程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為用户提供統一的快件跟蹤查詢和投訴處理服務。
用户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該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第二十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保護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對其從業人員加強職業操守、服務規範、作業規範、安全生產、車輛安全駕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郵政法》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户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因此,快遞物品時,既要注意選擇信譽度高、規範經營、有一定實力和知名度的快遞企業,填寫快遞單時,也應對物品的相關信息詳細描述,同時注意保留購買物品的價款憑證。涉及貴重物品時,消費者還是保價為妥,必要時還可拍攝相關視頻作為證據。
我國的物流業的發展在近年來是十分迅速的,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平時在網購的時候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此時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藥多多瞭解消費者保護的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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