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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快遞運輸損壞怎麼賠償

一、根據規定快遞運輸損壞怎麼賠償

根據規定快遞運輸損壞怎麼賠償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信息化管理,公佈聯繫方式,保證與用户的聯絡暢通,向用户提供業務諮詢、快件查詢等服務。用户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用户。

二、快遞被冒領誰賠償

快遞被冒領了,消費者可以起訴網店老闆要求賠償已支付的價款,如果能確認是快遞公司的失誤導致的,則網店老闆可以去起訴快遞公司要求賠償。如果是網店老闆自己的失誤,也可以要求實際收到貨物的人歸還原物或者支付貨款。同時,如果網店老闆和快遞公司簽訂了報價協議,則快遞公司賠償網店老闆的損失後,再由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補償快遞公司的損失。

三、怎麼確定包裹裏貨物的價值

郵單上填寫的貨物名稱、數量、價值以及保價等信息是認定貨物價值的重要依據。因此在填寫快遞單時,應當詳細的寫清楚貨物的有關信息。如郵單上不能顯示貨物的價值信息,寄件人就需另外舉證證明貨物的價值,否則就可能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郵政法》規定

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户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給據郵件損失,郵政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價的給據郵件的損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過錯。

根據法律的規定,對於郵政快遞而言,如果快遞在運輸的過程中造成損失的話,對於沒保價的物品一般是賠償服務費的三倍。但如果是其他的快遞公司的話,那麼則另外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