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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侵權的法律規定有什麼

一、關於侵權的法律規定有什麼

關於侵權的法律規定有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是指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他人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人身權益引起的糾紛案件。

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終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第三條 原告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起訴網絡用户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僅起訴網絡用户,網絡用户請求追加涉嫌侵權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原告僅起訴網絡服務提供者,網絡服務提供者請求追加可以確定的網絡用户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第四條原告起訴網絡服務提供者,網絡服務提供者以涉嫌侵權的信息系網絡用户發佈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原告的請求及案件的具體情況,責令網絡服務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夠確定涉嫌侵權的網絡用户的姓名(名稱)、聯繫方式、網絡地址等信息。

網絡服務提供者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對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處罰等措施。

原告根據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信息請求追加網絡用户為被告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二、如何判定商標侵權

1、確定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是認定商標侵權的基本依據。

判斷商標侵權行為能否認定或稱是否構成所考慮的一切因素都是圍繞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來進行的。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顯然,從這條規定看,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只限於核准註冊的商標和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該範圍由兩個方面因素來確定,一是核准註冊的商標;二是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結合,構成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也就為認定商標權侵權行為確定了與被控侵權對象進行比較的標準,以便得出是否構成侵權的結論。

2、確定被控侵權的具體對象。被控侵權對象的確定由兩個方面的因素所決定:

(1)被控侵權的商標

(2)被控侵權的商標所使用的商品

確定被控侵權具體對象的意義,在於確定和固化被控侵權行為的載體,為下一步與商標權的保護範圍的比對打下堅實基礎。它與確定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同樣重要,它是認定商標侵權行為的另一比較對象。

3、將被控侵權對象與註冊商標和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認定被控侵權的商標與註冊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屬於同一種類或者相類似。

三、發現商標侵權怎麼辦

要看具體侵權行為,可以根據以下途徑維權

1、到案發地工商局或權利人所在縣級以上工商局進行投訴。

通過工商局行政處理商標侵權效率高,可以短時間制止對方侵權。

2、通過人民法院起訴。

通過人民法院是可以追訴自己受侵害的商業利益,進行索賠。

標籤:侵權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