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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我肖像權應該怎麼辦?

民事主體的肖像權是受到民事法律規範的保護的,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後,可以先與對方通過協商的辦法確定賠償事宜,對於不能通過協商確定的,侵犯我肖像權應該怎麼辦?司法機關如果受理了此類案件之後,需要按照怎樣的原則進行審理呢?

侵犯我肖像權應該怎麼辦?

一、侵犯我肖像權應該怎麼辦?

根據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賠償損失。因此,如肖像權受到侵害,公民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果侵權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強制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對無營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權行為,肖像權人有權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對以營利為目的的侵害肖像權行為,肖像權人既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又有權要求侵權人對侵害肖像權所造成的物質上的損失,進行經濟損害賠償。

二、什麼情況下侵犯肖像權

肖像,是指以一定的物質形式再現出來的自然人的形象,肖像權就是自然人享有的以其肖像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權利。它的內容包括:肖像擁有權、製作權以及肖像的使用權等。

侵害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不當利用他人肖像。

不當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為幾種情況:

一是營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經本人同意而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這種利用一般是對肖像經濟價值的利用,常常表現為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粧品公司未經本人同意,在其商業廣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説明其化粧品能使皮膚白嫩的功能,就屬於營利型非法使用。

二進制一般使用型不當利用。這是指非以營利為目的、但未經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雖經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範圍失當的利用。例如,未經肖像權人(即本人)的同意,為鑑賞或紀念目的而擁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權人只同意將其肖像用於電視廣告上,但卻被不當的使用在產品的包裝上。

2、惡意侮辱他人肖像。

這是指不法行為人惡意的醜化、玷污、毀損他人的肖像。惡意侮辱的表現形式包括:塗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記或者添畫鬍鬚、痣、癤等;焚燒、撕扯或倒掛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塗抹污穢物等。這此行駛直接醜化了他人的形象,不僅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往往還構成對名譽權的侵害。

3、擅自創制他人的肖像。

這是指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擅自創制他人肖像的行為。例如,未經本人同意,對其進行速描、繪畫寫生;偷拍他人的照片等。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現,只有本人有權決定是否再現自己的形象,所以,上述行為也屬於侵害肖像權行為。

權益受到侵害的民事主體,可以在書寫訴狀之後,向當地的司法機關提出訴訟請求。在受理案件之後,需要按照既定的原則的規定,審理案件,在掌握了確切的證據之後,才能判決案件。

標籤:侵犯 肖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