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姓名權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公民姓名權法律依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第一千零一十六條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千零一十七條 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字號、姓名和名稱的簡稱等,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名稱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二、姓名權受到侵犯應該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姓名權是自然人擁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權利,在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也就是説嬰兒的姓名是由父母賜予的,但是在年滿18週歲以後,當事人是可以自己更改自己的名字的。而且,姓是隨誰也沒有強制性的規定。
-
同等責任殘疾賠償金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一、同等責任殘疾賠償金相關規定是怎樣的第33條第1項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第34條第1項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
-
應當如何保護個人的隱私權不被侵犯
常見的保護措施:1、管理好含有隱私的物品;2、不隨意向別人泄露自己的祕密;3、機警面對別人監聽、窺探自己的隱私;4、儘量不參加涉及含有個人隱私的活動,必要時要約定好保密;5、掌握網上安全運行知識,避免個人隱私泄露;6、敢於同侵犯個人隱私權的人作鬥爭;7、增強...
-
打人無傷不賠償就拘留嗎
一、打人無傷不賠償就拘留嗎?打架沒有造成傷害不會被拘留的。行政拘留一般是造成輕微傷。《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
-
輕傷二級營養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輕傷二級營養費標準是怎麼樣的?關於營養費的具體給付標準,司法解釋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審判實踐中,可以參照受害人實際需要補充營養的情況酌定。但是,一定要審查補充營養是否與加害人的加害行為有因果關係。1、營養費是為了恢復健康而必須的費用,它應包括購買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