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人身侵權

輕傷二級營養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輕傷二級營養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輕傷二級營養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關於營養費的具體給付標準,司法解釋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審判實踐中,可以參照受害人實際需要補充營養的情況酌定。但是,一定要審查補充營養是否與加害人的加害行為有因果關係。

1、營養費是為了恢復健康而必須的費用,它應包括購買補品費,住院期間適當的湯水費等。對於需要支付營養費的營養品應當的範圍與等級,應由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

2、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癒之日止。

3、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或請法醫作出鑑定確定。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二、輕傷二級的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輕傷二級已經涉及刑事犯罪,涉嫌故意傷害罪,案件需要經過公檢法三個階段,建議儘快委託律師介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綜合上面所説的,構成輕傷二級這種行為已經算是觸犯了我國的刑事責任,對於當事人不僅要給予民事的賠償而且還要承擔刑事的責任,對於在賠償中所涉及到的營養費用就會直接按照受害者具體的實際需求來進行支付,但不能超過當地的規定標準,這樣才能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