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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如何打名譽權的官司?

一、當事人如何打名譽權的官司?

當事人如何打名譽權的官司?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來處理,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名譽是一種侵權行為,因此當事人可以向侵權行為地起訴,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發生地和侵權結果地。訴狀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姓名、年齡等基本情況。一方當事人是法人的,要寫明法人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等內容。訴訟請求。原告可以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同時也可以要求其賠償損失。事實和理由部分主要寫明侵害事實發生的經過及結果,原告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序等等。

二、名譽侵權的形式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重要隱私等,應當結合實際的犯罪事實來認定。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典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説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對於名譽權侵權的具體情況,應當基於實際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不法分子侵犯他人名譽權並造成了嚴重的損害的,是需要追究相關刑事責任的,具體情況下可以結合實際的侵權行為來進行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標籤:名譽權 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