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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侵權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法律制度有其本身的弊端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任何的現行法律都是要考慮絕大多數人的利益的,但是我國立法人員關於高空墜物侵權責任的這一塊也真的是做了很多的努力,目前也已經通過相關的案例證明了,該法律對高空墜物還是有一定的震懾作用的。我們下面就一起來了解一下,高空墜物侵權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高空墜物侵權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高空墜物侵權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按實際情況,單純高空墜物,沒有造成任何後果的,不存在責任問題。但高空墜物造成侵權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另外,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脱落、墜落致害責任】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二、高空墜物意外應該如何有效避免?

1、警惕高架的廣告牌。由於大風或自然鬆動,容易導致廣告牌瞬間倒塌墜落。

2、注意居民樓房墜物。陽台上的花盆等擺放物會由於主人澆花操作不當或大風而引起墜落。

3、要小心高樓的牆面裝飾物和窗户玻璃碎片。颳風時,高層樓房牆面的裝飾物或鬆動的表層可能發生脱落,窗户上的玻璃、碎片也可能墜落。

4、注意建築施工工地的墜落物。安全防護網若不齊全,磚石物料就可能會從上面掉下來。

5、關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經常墜物的路段常貼有警示牌等標誌,注意查看繞行。

6、儘量走內街。如果行走在高層建築路段,儘量走有防護內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7、颳風下雨天更要注意。如沿海地區城市,多風暴雨天氣,是墜物的高峯期,更要小心觀察。

8、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建議購買意外保險。

簡單的概述一下《民法典》,對高空墜物的相關規定就是,當高空墜物給我國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損失的情況下,用舉證倒置的原則來確認侵權人,所以意味着當事人可以控告整棟樓盤的住户,需要有住户通過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證據。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