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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難獲賠償的原因何在?

現在高層小區越來越多,在高層居住的人們,在使用陽台的時候格外細心,不得將花盆等物品放置到最外面,否則一旦颳起大風,容易發生高空墜物,給路過的行人和車輛帶來危害。高空墜物事件中的受害者,有時候很難拿到賠償。那麼,高空墜物難獲賠償的原因何在?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一起了解下。

高空墜物難獲賠償的原因何在?

一、高空墜物難獲賠償的原因何在?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説,在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涉事高層建築全體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應承擔補償責任。這也是目前法院判決高空無主墜物案的主要法理依據。

“在一般情況下,受害人必須對侵權行為的全部構成要件負舉證責任,在受害人難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來證實自己的主張時,其遭受的損失往往就難以得到賠償,不利於受害人權益的保護。法律將舉證責任倒置給被告方承擔,是給予處於弱勢地位的原告方一種保護。相反地,按照公平責任原則,由不能證明自己沒有侵害可能性的高層户主承擔公平責任,對受害者進行合理地補償,若高層住户可以舉證不存在侵害的可能性,亦可以免於公平責任的承擔。這樣的‘連坐’恰恰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性。

二、高空墜物的危害體現在哪些方面?

高空墜物已經成為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威脅,從果皮、剩菜、糞便等生活垃圾,到令人恐懼的鋼筋、石塊、玻璃,高空墜物可謂五花八門。危害極大:

1、衞生保潔難度:業户將垃圾果皮等隨手丟出窗外,破壞環境衞生,給保潔工作增加了難度。

2、業户投訴:容易引發業户之間的矛盾,並引起投訴;

3、事故賠償風險:取證難是高空拋物的一大難題。物業公司做為管理方,每當高空墜物引發傷人或財產損失,往往會受到牽連,造成難以估計的損失。

4、人若不幸被其砸中,輕則致傷致殘,重則性命難保。此外,墜物傷車事件更是不勝枚舉,不少停在高樓下的車輛被砸得“變臉破相”。

綜上所述,在很多高空墜物事件中,受害人無法鎖定肇事者,這個時候,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其可以向相關業主發起訴訟,要求其共同承擔高空墜物侵權責任。但是,當平均分配到各户賠償時,很多業主是不理解的,這就導致高空墜物難獲賠償。這種看似不公平的規定其實是為了體現法律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