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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審理意見有哪些主要規定

一、最高法院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審理意見有哪些主要規定?

最高法院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審理意見有哪些主要規定

最高法院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審理意見主要包括以下四點:

1、加強源頭治理,監督支持依法行政,有效預防和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

2、依法懲處構成犯罪的高空拋物、墜物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3、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民事案件

4、注重多元化解,堅持多措並舉,不斷完善預防和調處高空拋物、墜物糾紛的工作機制

二、高空拋物風險防範措施有哪些?

關於高空拋物的風險防範措施,相關做法如下:

(一)對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高空墜物的預防措施

1、在日常巡檢中,要隨時對公共場地和公共設施設備、窗户及玻璃、户外廣告牌和空調主機等户外附着物進行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整改並登記在冊。

2、惡劣天氣期間,要告知業户關好門窗,搬掉放在陽台、窗邊等容易墜落的物品,防止高空墜物。

3、對於物業公司針對高空墜物所做的工作,進行記錄與登記,作為工作證據進行留存。

(二)對人為因素造成的高空拋物的應對措施

1、採取預防為主,與居委會、派出所等部門相互配合,從宣傳入手,長期經常性宣傳,發動業户互相監督。

2、對於不聽勸阻,屢教不改的個別業户,要及時採集相關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三、高空拋物的侵權責任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

(二)賠償損失;

(三)賠禮道歉。

四、高空拋物侵權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事實上,目前我國已經在進一步完善關於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相關法條,比如,最新法律制度中已經新增加了高空拋物罪,如果惡意從高空拋擲物品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按照高空拋物罪入罪,即便高空拋物不構成犯罪,侵權人也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