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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企業是否偷税漏税

一、如何判定企業是否偷税漏税?

如何判定企業是否偷税漏税

判定企業偷税漏税的方式有根據增值税的計算公式來檢驗;核查發票金額;假髮票和虛開發票的問題;利用税務新系統進行檢驗。常見的偷税漏税的方式是:

(一)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和記賬憑證

(二)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行為人通過此舉以圖減少應税數額,達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

(1)明銷暗記;

(2)將產品直接作價抵債款後不記銷售;

(3)已經銷售而不開發票或以白條抵庫不記銷售;

(4)用罰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衝減銷售收入;

(5)將展品或樣品作價處理後不按銷售記賬,等等。

此外,多行開户,同時使用,而只向税務工作人員提供其中的一個,也是行為人隱瞞收入的常用方法。

(三)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

如果發生偷税漏税的情況,也呼籲大家能夠積極的舉報這種不良的行為,一般可以採用電話投訴、信件投訴、網站舉報等方式。

二、偷税漏税的處罰是什麼?

1、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

2、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 單位犯罪 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4、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5、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6、税務、海關、銀行和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本罪犯罪人相勾結,構成本罪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7、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無論是自然人還是税務機關,都沒有權力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污衊企業偷税漏税,税務機關正常的税務稽查工作也是為了防微杜漸,有偷税漏税現象並不是税務機關願意看到的一種結果。至於公司的普通員工,一般情況下也接觸不到公司偷税漏税的核心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