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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偷税漏税向誰舉報?

一、物業偷税漏税向誰舉報

物業偷税漏税向誰舉報?

1、應當向所在地税務機關的舉報中心舉報。由於國税地税管轄範圍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舉報內容涉及的税款屬於哪個税務機關管轄。舉報中心舉報的範圍是:偷税、逃避追繳欠税、騙税和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税務違法行為

2、舉報可以採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3、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可,但實名舉報才有獎勵。舉報人不願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願公開舉報行為的,應當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勵舉報人儘可能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和税務違法事實證據。涉税舉報要提供的證據,應當越詳細越好,包括賬冊憑證合同協議發票收據等等等等,原件複印件均可。

二、偷税罪的犯罪構成

所謂犯罪構成,它是指刑法所規定的,符合犯罪概念基本特徵構成犯罪所必須的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的總和。具體來説,是指犯罪客體、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四大類要件的總和。它對理解和適用刑法具有重要意義,是區分罪與非罪的依據,是區分此罪與彼罪的具體界限,是衡量輕罪與重罪的尺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第201條偷税罪作為“危害税收徵管罪”類的一個重要罪名,如何正確理解和適用它,對於維護税收秩序,打擊偷税犯罪具有重要意義。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逃税罪】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三、偷税漏税

1、偷税罪

偷税罪是一種故意犯罪行為,表現為行為人明知自己有納税的義務,而採取種種手段,達到不繳或少繳税款的行為。行為人偷税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必須出於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的目的。過失行為導致不繳或者少繳税款的不成立本罪。偷税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採取欺騙、隱瞞等各種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

2、漏税

漏税是由於行為人對税收規定、財務會計制度不瞭解,或由於疏忽大意漏報應税項目等過失行為,而導致不繳或少繳應納税款的行為。

3、相同和區別

偷税罪與漏税在客觀方面的表現有相同之處,都是造成了不繳或少繳應納税款的結果。但兩者有着本質區別,即在行為人的主觀方面,偷税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主觀惡性大,為了達到不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目的,不惜損害國家利益,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而漏税是一種主觀過失,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其主觀惡性小,所以不能以犯罪論。

綜合上面所説的,繳納税錢是適用於每一個行為的,只要有經營就有税錢的繳納,如果因自己的利益而想法設法的去偷税漏税那麼必定會受到嚴懲,作為一個旁觀者只要一旦發現有此行為,那麼就可以依法的到相關部門進行舉報,這才能更好讓當事人受到應有的處罰。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