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酒駕證據材料有哪些

交通民警在查辦酒駕過程中,需要具備以下三個方面的證據材料才能對酒駕者進行依法處罰:
1、呼氣酒精測試:要嚴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的要求檢查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檢查中發現機動車駕駛人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的,立即進行呼氣酒精測試,並將測試結果打印出來,由酒駕者簽字確認。
2、現場筆錄:對酒駕的經過進行詢問並做好筆錄,酒駕者要簽字確認筆錄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3、現場攝像拍照:對酒駕者和機動車等進行多方位拍照或攝像,有見證人的,也應當及時收集證人證言。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證據材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