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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醫療保險怎麼辦理?

一、辦理辦法

居民醫療保險怎麼辦理?

具體包括了4個事項,而且還需要申辦人提供資料齊全的,予以 即時辦理;對資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並告知申辦人應補足何種資料。具體如下: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複印件):

①未滿18週歲的人員:《户口簿》(户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複印)、《身份證》(16週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②18週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户口簿》(户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複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③18週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複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低保對象:《户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①居住在城區的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豐和河南岸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惠城區社保局關係股辦理;②居住在縣城和惠陽區的淡水街道辦事處、大亞灣區的澳頭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關係股辦理;③居住在其他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打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錶》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二、申辦停保(減員)須知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要原件及其A4紙複印件):

①就業:憑用人單位證明及簽訂勞動合同書。

②出境: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及《身份證》。

③死亡:憑《死亡證書》或當地派出所的有效證明及《身份證》。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到參保所在地社保局關係股或勞動保障所辦理。

填寫表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減)申請表》一式二份。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打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減員校對錶》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請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當月25日前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

三、申辦參保信息打印、諮詢、查詢須知

1、打印:憑户主《身份證》到參保所在地社保局關係股或勞動保障所辦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參保資料。

2、諮詢、查詢:憑參保人員的《身份證》到參保所在地社保局關係股或勞動保障所辦理。

四、注意事項

申辦人提供資料齊全的,予以即時辦理;對資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並告知申辦人應補足何種資料。

綜上所述,居民醫療保險一般是在居民户口當地的勞保或者社保局辦理,辦理者需帶上上述相關材料,同時在辦理醫療保險時要先分清自己所屬的類別,不同的類別所需的申請材料是不同的。值得一提的是,在25日之後申辦的,會在次月生效,而不是當月辦理。小編提醒,辦理醫療保險所需的材料非常繁雜,要先收齊所有資料,確認無誤後再前往辦理,避免出現遺漏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