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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有什麼區別?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有什麼區別?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有什麼區別?

一、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適用人羣不同

據市介紹,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羣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單位的職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羣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範圍以外的城鎮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學階段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學齡前兒童及其他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居民;

老年居民,指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以上的城鎮居民;以及其他非從業的城鎮成年居民。大學生將來也要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範圍。

二、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方式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根據單位的職工工資總額按一定的繳費比例,由單位統一繳納; 其中單位要承擔職工工資總額7%,個人承擔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2%。今年由於經濟危機對企業的經營造成的一定的影響,從今年4月到12月時間段內,將企業單位的繳費由7%下調至6%,以減輕企業負擔。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個人通過所在居委會或學校(幼兒園)繳費,同時政府在個人和家庭繳費的基礎上給予補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籌集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個人繳納分別為40元、280元、150元; 政府補助分別為60元、60元、210元。

可以看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籌集標準要比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低很多,約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人均籌資額的1/5。

三、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享受待遇不同

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以及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的個人帳户待遇,其報銷比例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高一些。

在職職工住院的費用,在扣除範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報銷;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報銷;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報銷,退休人員相應提高10%;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在職職工為80%,退休職工為85%。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和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待遇。由於繳費費率較低,因此待遇也相對低一些。參保居民的住院費用報銷,在扣除範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同城鎮職工醫保)以上的部分,按55%報銷,每個醫療年度最高可累計報銷3萬元。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在起付線(300元)以上的,按50%報銷。

四、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就醫管理要求不同

參加市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需在市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方可享受報銷待遇。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12週歲(含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轄區範圍內設有兒科病房的定點醫院就醫,不受醫院級別限制;12週歲以上的居民,首診需在五區範圍內二級以下(含二級)定點醫院就醫,確因技術水平所限診治有困難的,可本着逐級轉診的原則,辦理市內轉診手續後,再轉至高一級別醫院進行診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章 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有什麼區別在上文中為大家詳細介紹了一下,大家可以具體的瞭解一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區別主要在於人羣、繳費方式不同,所以兩者享受的待遇也是不同。大家在購買藥物或住院生病時需要到定點的藥房和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