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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為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為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是什麼

你好,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是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它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後生活保障水平差異的基本指標之一。
養老金替代率的具體數值,通常是以“某年度新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除以“同一年度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收入”來獲得。如:2002年某一城市新退休人員領取的平均養老金為650元/月,而同年該城市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收入為1100元/月,則:2002年該市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替代率為(650÷1100)×100% = 59.09% 。  
 由於我國目前實行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以向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為目的的制度。因此,這個制度設計的基本養老金目標替代率為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