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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社會保險繳費標準是怎樣的?

社保1.95W

一、成都市社會保險繳費標準是怎樣的?

成都市社會保險繳費標準是怎樣的?

成都市社會保險繳費標準具體如下:

1、繳費基數

(1)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標準(養老保險以全口徑省平工資的55%計算下限,其他險種以全口徑省平工資的60%計算下限) (元/月)

①基本養老保險:2966元

②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3236元

(2)工資收入在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和上限標準之間(元/月)

①基本養老保險:實際工資收入

②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實際工資收入

(3)工資收入高於繳費基數上限標準(以全口徑省平工資的300%計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養老保險:16179元

②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16179元

3、繳費比例

(1)單位繳費比例

①基本養老保險:16%(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户:12%)

②失業保險:0.6%

③基本醫療保險 生育保險:6.7% 0.8%

④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一類行業0.2%,二類行業0.4%,三類行業0.7%,四類行業0.9%,五類行業1.1%,六類行業1.3%,七類行業1.6%,八類行業1.9%),實際繳費費率為基準費率加浮動費率之和的50% ,最低為0.1% ,最高為1.425%。

⑤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0.8%

⑥合計:25%-26.325%(不含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户)

(2)個人繳費比例

①基本養老保險:8%

②失業保險:0.4%

③基本醫療保險 生育保險:2%(生育保險個人不繳納)

④工傷保險:個人不繳納

⑤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個人不繳納

⑥合計:10.4%

相關法律規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三條各年度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依次調整為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5%、50%、55%和60%。各地要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和徵繳稽核,堅決防止參保單位少報、漏報、瞞報職工工資收入和統一以繳費基數下限申報本單位職工工資,不得擅自降低或變相降低繳費基數下限。

二、職員上班多長時間交社保?

1、職員上班三十日內,單位就需要為其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單位需要在成立後的三十日之內,到社保局辦理社保的開户手續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記、遷移、註銷等情況。

成都市單位在給職員繳納社保之前,需要先結合四川省、以及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的規定,判斷具體需要繳納的社會保險基數、社保行業費率等的相關信息,也需要確定需要給職員繳納的社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