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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用人單位社保跨區轉移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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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單位社保跨區轉移申請書?

什麼是用人單位社保跨區轉移申請書?

社保跨區轉移申請書是職員社保轉移時需要開具的證明,需要原單位與新單位開具。如果是單位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完全由單位經辦。員工個人只要出示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就行。如果是個人辦理的話,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二、社保轉移的具體情況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係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説對於參保者來説,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社保隨着工作地點的變動是可以轉移,但並非所有險種都可以一起轉。目前只能轉養老保險跟醫療保險。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是不能轉移。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説明;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司法實踐中,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就需要進行社保轉移,轉移養老保險關係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在此過程中就需要開具單位社保跨區轉移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