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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工傷誤工費是怎麼樣的?

工傷保險條例》是保障職工的利益之一。職工們可以根據這一條例,在工作過程中出現什麼事故或者受傷時,可以參考這個條例來尋求自己應得的保障權益。所以下面就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企業員工工傷誤工費是怎麼樣的展開以下論述。

企業員工工傷誤工費是怎麼樣的?

1、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期間原工資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的。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第三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治療終結後,影響勞動能力,可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要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或煤礦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依工傷保險條例和我們湖北省的規定,享受工傷待遇.

根據勞動法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但是是否構成工傷,還需要到事故發生地的勞動局去認定工傷,只有該機構作出的鑑定才具備法律效力,也才能作為要求賠償的依據。

2、工傷期間可以要求支付:醫療費、伙食補助費、食宿交通費、必要的營養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護理費,導致殘疾的還要支付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3、具體的賠償金額會因當事人的户籍、年齡、當地經濟水平而有所區別,具體可以諮詢律師。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從企業員工工傷誤工費看出,企業員工在上班過程中要注意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一旦有什麼危及到自己的,要及時停止。若一旦在工作中發生了什麼重大事故,要及時和企業商討尋求自己的利益,如果企業拒絕,則要採取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