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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證下來可以探望嗎

逮捕僅僅説明檢察機關的偵查監督部門認為犯罪嫌疑人有罪。但逮捕的條件同起訴的條件是不一致的,被逮捕後並不一定會被起訴。而且,即使起訴到法院,最終能否被判決有罪,依然存在很多變數。
公安局的逮捕證批下來意味着已經涉嫌犯罪,還要判刑,並得到了檢察院的批准。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逮捕證下來可以探望嗎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逮捕證下來了,不能探望,從抓捕到法院判決,只有辦案人員或者律師,才可以見到。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60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逮捕。

標籤:探望 逮捕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