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海商案件為什麼適用關於海上運輸的規定?
關於海事海商案件為什麼適用關於海上運輸的規定的相關問題,大家只要正確理解了海上運輸規定的適用範圍以及正確定位海事海商案件就會明白相關的原因了,小編整理了相關的資料,希望可以給大家提供幫助。
海事案件,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海事案件,包括以下幾類案件:
海事侵權糾紛案件(簡稱海事案件),泛指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發生的,涉及船舶的,或者在航運、生產、作業過程中發生的非合同關係的人身、財產權益損害所提起的民事訴訟.
海商合同糾紛案件(簡稱海商案件),泛指基於民事主體之間達成的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及其港口進行民商事活動的協議發生爭議所提起的訴訟.
其他海事糾紛案件,泛指法律規定由海事法院受理的,不能歸類或簡單歸類於海事侵權糾紛或者海商合同糾紛的案件,其中包括了海事保全案件,海事特別程序案件等.
海事執行案件,泛指申請執行海事裁判文書、海事仲裁裁決書、海事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及與船舶和船舶營運有關的公證債權文書的案件。
狹義的海事案件,單指海事侵權糾紛案件。
1、如何理解《海商法》關於海上運輸規定的適用範圍?
答:《海商法》第四章關於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規定,不適用於我國港口之間的海上貨物運輸。我國港口之間的海上貨物運輸應當適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的規定。
《海商法》第五章關於海上旅客運輸合同的規定不僅適用於國際海上旅客運輸的法律關係,也適用於國內沿海港口之間的海上旅客運輸,包括位於江河、湖泊內的一港經海路至另一海港的直達旅客運輸。
2、如何理解1969年《油污公約》第4條規定的油污損害賠償責任的規定?
答:根據我國加入的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的規定,兩船或者多船均溢出或者排放油類因而造成損害時,所有有關船舶的所有人,除依照公約規定免責的,均應對不能合理劃分的損害負連帶責任。
3、國際多式聯運合同糾紛應如何適用法律?
答:依照《海商法》的規定,國際多式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或者損害的,多式聯運經營人的賠償責任和責任限額,適用調整該區段運輸方式的有關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該有關法律無法查明或者沒有規定的,適用我國參加的國際公約和我國的相關法律。
4、如何理解《海商法》規定的海難救助的適用範圍?
答:《海商法》第九章“海難救助”的規定不適用於船長、船員對遇險的本船及船上人員、旅客、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的救助。
綜上所述,關於海事海商案件為什麼適用關於海上運輸的相關規定的原因,小編從上述資料當中已經為大家解釋了相關原因,至與根據這些原因我們為什麼要準確定位他的案件管些權問題是涉及到其他問題了,關於這一問題的話,如果大家還是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進行在線諮詢
-
船舶抵押權的受償順序是怎樣的
船舶抵押權的受償順序根據登記順序受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同一船舶可以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其順序以登記的先後為準。同一船舶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的,抵押權人按照抵押權登記的先後順序,從船舶拍賣所得價款中依次受償。同日登記的抵押權,按照同一順序受償。《海商法...
-
民法典商事合同糾紛有哪些規定?
一、《民法典》商事合同糾紛有哪些規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不可抗力】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
-
海事海商糾紛案件的案由規定有哪些
海事海商糾紛案件的案由規定有哪些?1、船舶碰撞損害賠償案件,包括浪損等間接碰撞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2、船舶觸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設施或者其他財產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觸碰碼頭、防波堤、棧橋、船閘、橋樑以及觸碰航標等助航設施和...
-
遇到商事代理合同糾紛怎麼辦?
一、遇到商事代理合同糾紛怎麼辦?1、協商和解協商和解是指合同糾紛當事人在自願友好的基礎上,互相溝通、互相諒解,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合同糾紛時,當事人應首先考慮通過協商和解解決糾紛,因為和解解決糾紛有如下優點:簡便易行,能經濟、及時地解決糾紛;有利於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