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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後税務註銷有什麼時限要求?

公司宣佈破產之後,就需要成立破產清算小組,對公司的往來賬務、債務債權等等進行清算,破產清算之後還需要進行税務註銷,但是很多人往往對破產清算後税務註銷持忽視的態度,殊不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很多必要進行破產清算後税務註銷的相關工作,只需要按照規定提供相關的資料按照相關的時限辦理税務註銷。

破產清算後税務註銷有什麼時限要求?

一、破產清算後税務註銷需要提供資料

1、《税務登記證》正、副本

2、上級主管部門批覆文件或董事會決議及複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吊銷決定及複印件

二、破產清算後税務註銷的時限要求

1、納税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税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税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税務登記;

2、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税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税務登記;

3、納税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税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註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税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税務登記;

4、納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税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税務登記;

5、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完工、離開中國前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税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税務登記。

三、破產清算後税務註銷的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納税人註銷登記;在註銷清算過程中未發現納税人涉嫌偷、逃、騙、抗税或虛開發票等行為的,在辦結受理前的涉税事項的,應在受理後2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時需要攜帶工商税務的相關證件資料,辦理破產清算後税務註銷的工作的一般是在公司的破產註銷登記前完成,如果公司破產需要辦理的事務比較多,無法分身辦理破產清算後税務註銷工作的,也可以寫一份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者是代理機構辦理相關的税務註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