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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標準如何計算

一、工傷賠償標準如何計算

工傷賠償標準如何計算

工傷賠償標準計算主要是:

1、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費金額。(依據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70%×人數×天數。

3、交通食宿費賠償金額=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

4、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5、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1。

7、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75%。

8、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9、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10、供養親屬撫卹金賠償金額=工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40%(配偶)30%(其他親屬)(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上增加10%)。

二、工傷認定的時限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通知書送達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並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三、工傷認定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後,應在24小時內告知經辦機構。工傷認定申請應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遇有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通常情況下在工作中,如果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要在第一時間送往醫院就診,並且在30天內本人向有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認定之後可以得到一定的賠付,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