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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只發基本工資嗎?

工傷只發基本工資嗎?

工傷只發基本工資嗎?

在確定為工傷之後的休養期內或者正在接受醫療期間,之前的工資福利待遇是不變的。這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但是比較含糊。所以後來有了明確的解釋和實務做法。那麼工傷期間,所發的工資其實並不是基本工資。因為這對於某些計件和銷量計算工資的員工是不公平的,所以在這裏的工資報酬是指在治療之前十二個月所有工資加起來在取其平均數,這就是工傷期間所發的工資報酬,這是比較合理公正的。當然,如果這個平均工資非常高,高出當地所在市給出的標準的300%,那就是按照最高的300%計算,超出的部分就不需要給了。如果是低於市內標準的60%,那就按照60%計算。這也是為了保障員工的基本生活和社會福利。在此期間的工資收入,也算是正常的工作收入,也是需要納税的。

如果原先的單位不按照這一標準進行支付,而只按照基本工資計算。發生這一狀況,是可以直接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處理這事的。如果處理無效是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處理此事。但是要有相關的材料。首先必須得確認是工傷,這就需要勞動局的工傷鑑定了。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之後還有有醫生的證明或者醫療報告,證明醫療之後需要一定的休養期間,並且這段時間內是不可以正常工作的,而醫療報告就寫明瞭傷情和治療效果等等。其次就是工資收入的證明了,一般都是銀行流水賬。這就是最為重要的材料了,當然實際情況可能還需要其他材料,這裏就不再一一列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