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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後離職誤工費怎麼計算?

受傷後離職誤工費怎麼計算?

員工受傷,如果發生在工作時間之內就屬於工傷,停工養傷期間,用人單位需按國家標準正常發放工資。那麼受傷後離職誤工費怎麼計算呢?如果工人工作滿一年,就要按每月應發工資的平均工資來給工人發放;如果工作不滿一年,就按照工作月數的平均工資發放。

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發放要點:

1、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2、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3、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於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以上就是受傷後離職誤工費怎麼計算的問題,具體補償措施可以問一下用人單位或當地社會保險中心。用人單位要按照工傷補償標準按期給受傷人員發放,受傷人員經鑑定需延長休養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允許。同時工作人員應當增強安全意識,保障個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