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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受傷大人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小孩受傷大人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小孩在脱離家長照顧的情況下沒有能力進行自我保護的,所以在小孩因為他人的侵害導致受傷住院的時候就需要家長放下工作去照顧,但是這樣就相當於是需要家長放棄賺取工資的時間而間接又有了損失。那麼,小孩受傷大人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一、小孩受傷大人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1、 孩子受傷,大人的誤工費損失是以護理費的形式存在和要求的。孩子受傷後如果住院,並且出院時有醫囑需要大人照顧多長時間以及照顧的人數,這樣,大人的護理費可以根據其具體收入乘以護理天數,得出的數額即是大人照顧孩子的損失。

2、當然,也可以作司法鑑定,無論是否住院,要求專門的鑑定機構評定孩子的傷殘等級,護理天數和人數以及其他各個項目,這樣計算得出的損失數額是最準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誤工費的相關知識

受害人因侵權行為受到傷害而就醫治療或休養期間,或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當事人無法進行生產勞動和獲得報酬所產生的實際損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當事人因此而未獲得的工資、獎金、津貼和其他補貼等。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

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税起徵點的以起徵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於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税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税納税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户、城鄉個體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日期的認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鑑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後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後不再賠償誤工費。

4、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以合理賠償。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

5、離退休人員的誤工費計算。對此,國家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導意見”中有相關內容。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其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法律、政策明確認可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但新的收入低於在崗工資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違反法律、政策規定而減少的收入,不予賠償。

小孩受傷本來就需要向侵害者索賠治療所需以及孩子精神方面的損害賠償,而此時大人又為了照顧孩子而損失了工資也應當讓對方進行適當的補償,但是實際上是以大人的照顧行為折算成護理費來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