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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與病假工資待遇有什麼區別?

工傷與病假工資待遇有什麼區別?

工傷與病假工資待遇有什麼區別?

工傷的賠償要大於病假的工資待遇。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職工因工受傷,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認定為工傷後,治療工傷所需費用以及住院治療工傷伙食補助費都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另外,在停止工作接受治療期間的工資(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由單位按原待遇發放。(工傷的申請:在工作中受傷,那麼單位應當在受傷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沒有申請,那麼可以自你受傷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申請工傷對員工最為有利。工傷待遇比病假待遇好。

按“原工資福利待遇”照發。但不包括加班工資,因為是否加班與工傷無關,屬於非確定事件。同樣的,實行提成工資制的,如銷售人員,工傷這段時間因無業績,提成也沒有。

工傷是給發基本工資,正常8小時工作時間的工資.而病假的規定是標準工資的60%,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標準工資是指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含加班費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等醫療終結(出院後)在申請工傷鑑定,有了傷殘等級再按照傷殘等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向該公司要求索賠。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內受到意外傷害,病假是指因為自己身體發生生理或者器質上的病變引起的身體不適。因此,二者在工資待遇方面也有所差別,工傷的員工,其公司也有部分責任,因此待遇高於病假員工。病假的工資因公司而異,分為帶薪休假和不帶薪休假。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