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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傷保險待遇程序包括什麼?

惠州市工傷保險待遇程序包括什麼?

惠州市工傷保險待遇程序包括什麼?

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的資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鑑定(骨折的話最低也是10級傷殘)

5.把醫院的傷殘鑑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最好自己複印一份保存),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

6.單位開始賠償,主要包括傷殘補助金、醫療費。

工傷保險提供資料

1、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次日起發生工傷並在規定的繳費週期內(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次月底以前)繳納工傷保險費;

2、已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

3、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

一、申報工傷醫療費用,提供如下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雙面);

4、醫療機構出具的傷害部位和程度的診斷證明;

5、工傷職工的醫療票據、病歷、清單及檢查報告;

6、居住在統籌地區以外的工傷職工在居住地就醫的,還需提供《工傷職工異地居住就醫申請表》;

7、工傷職工因舊傷復發就醫的,還需提供《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申請表》;

8、批准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工傷職工,還需提供《工傷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

9、涉及第三人責任的,還需提供如下材料:

(1)屬於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的,需提供相關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民事賠償調解書;

(2)屬於遭受暴力傷害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遭受暴力傷害證明和賠償證明資料;

(3)經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需提供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等證明資料。

二、申報傷殘待遇,提供如下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雙面);

4、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5、申報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還需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三、申報工傷死亡待遇,提供如下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雙面);

4、死亡醫學證明書;

5、銷户證明;

6、火化證明。

四、申報供養親屬撫卹金待遇,提供如下材料:

1、《工傷保險供養待遇申報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與工亡職工關係證明;

4、依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證明(鎮以上政府出具);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

6、孤兒、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門相關證明;

7、出生證明(未滿18歲);

8、在校學生提供學校就讀證明。

注意事項:1、複印件材料一律採用A4紙複印;2、醫療費用收據需按治療時間及治療醫院順序張貼在空白A4紙上,並準確填寫費用總額和住院天數;3、工傷就醫時應向醫療機構提交工傷參保職工就醫告知表;4、申報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待遇應在其他工傷待遇申報後進行;5、領取長期待遇人員,於每年6月的20日前提供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

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應在工傷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傷害或者按職業病防治法規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網絡上載《惠州市工傷事故報告表》,並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為職業病起30日內,向工傷保險行政部門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應在工傷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後申報工傷保險待遇,工傷職工因工受傷應在工傷認定作出後或勞動能力鑑定後申報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工傷保險供養待遇申報表、工傷事故報告表、工傷參保職工就醫告知表、工傷職工異地居住就醫申請表、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申請表、工傷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

工傷保險認定待遇流程並不複雜,這需要按照要求進行準備即可。保險待遇的認定有利於傷者在醫療期間可以獲得必要的費用支持,保證患者在一定時間內獲得醫療正常進行的大致金額。所以現在很多人為了防患於未然,會提前進行保險的購買手續,以保證相關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