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65歲工傷賠償有一次性就業賠償嗎

65歲的人,應當退休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用人單位聘用的不是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規的調整,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工作中受傷不能認定工傷,不享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65歲工傷賠償有一次性就業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