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手續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手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合同訂立採用了哪些法律規定啊?

按照法律規定,只要在用工單位工作都得簽到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規定如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