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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試用期間

未籤勞動合同試用期間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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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間籤勞動合同嗎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也應該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對勞動者的保護,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份,也是合同年限的一部份。

事實上,勞動者跟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最遲要在用工後一個月內簽訂。而且,勞動合同的簽訂要包括試用期在內,在用工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都是合理的,超過兩個月在簽訂則屬於違法。

所以,你被用人單位錄用之後,如果沒有馬上籤訂勞動合同,要在你入職已經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不管試用期多長。而且,建立勞動關係,需要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不需要等到轉正的時候,只需要在建立勞動關係之後一個月內就要去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