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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勞動合同

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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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退休人員需簽訂勞動合同嗎


退休人員,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因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勞動主體資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勞動關係的主體資格。

退休人員中有的身體尚好,本人自願,用人單位需要,是可以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單位聘用後可與其簽訂勞務合同,建立一種經濟關係,按其勞動情況給予一定的勞動報酬,但不能建立勞動關係而成為正式職工。

因為退休人員已經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資格了。那此時對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就沒有保障嗎?其實並不是這樣的,雖然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但此時卻可以簽訂勞務協議或者返聘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