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仲裁失敗的原因是什麼

在生活中,我們工作要簽訂勞動合同,但儘管簽訂了合同也仍會發生勞動爭議,我們一般是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我們可以向法院申請仲裁。那麼勞動爭議仲裁失敗的原因是什麼?今天本站就來和大家談談這個問題。

勞動爭議仲裁失敗的原因是什麼

一、勞動爭議仲裁的內涵

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勞動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義務上作出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

二、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該仲裁時效可中止、中斷;

3、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勞動爭議仲裁的過程

1、對案件的受理。這一階段包括兩項工作:一是當事人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後一段時間內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2、調查取證。調查取證的目的是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明爭議實施,為下一步的調解或裁決做好準備工作。調查取證工作包括撰寫調查提綱,根據調查提綱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取證,核實調查結果和有關證據等。

3、調解。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首先要做調解工作,努力促使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

4、裁決。經仲裁庭調解無效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失敗的,勞動爭議的處理便進入裁決階段。仲裁庭的裁決要通過召開仲裁會議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經過庭審調查、雙方辯論和陳述等過程,最後由仲裁員對爭議事實進行充分協商,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裁決。仲裁庭做出裁決後應制作調解裁決書。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起訴。

5、調解或裁決的執行。仲裁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書在法定起訴期滿後生效。生效後的調解或裁決,當事雙方都應該自覺執行。

四、勞動爭議仲裁失敗的原因

比如仲裁時效過了,證據不足等等。當事人必須要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根據事實的依據,提出相關證據,對於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服的,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會依照民事訴訟程序,依法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

通過上面的文章,想必大家對勞動爭議仲裁失敗這個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在這裏,本站認為大家應該熟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瞭解勞動爭議仲裁的過程,來避免勞動爭議仲裁失敗的情況發生。

標籤:爭議 仲裁 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