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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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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案例

當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由於中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的影響,大多數人第一想到的就是調解。我國法律解決勞動爭議也遵循“調解優先”的原則。為了讓大家更好地瞭解調解的作用,先介紹勞動爭議調解的基本內容,並介紹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案例

一、勞動爭議調解

勞動爭議調解是指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由於社會保險、薪資、福利待遇、勞動關係等發生爭議時,由第三方(例如專業性的人才機構、爭議調解中心等)進行的和解性諮詢,通過勞動爭議調解達到法律諮詢、和解方式等的説明。

勞動爭議調解貫穿整個勞動爭議糾紛解決的過程,自勞動爭議發生起,就可以自主向對方提出調解,或者依《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在勞動爭議仲裁階段,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在仲裁員的主持下進行調解。在訴訟階段,無論是一審還是二審,雙方當事人都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調解。依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一方當事人通過協商、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的,仲裁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調解作為一種糾紛解決方式,相較於仲裁、訴訟而言更為節約人力成本與時間成本。若勞動者能儘量調整心態,在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的指導下,在調解過程中把握時機、運用一定的協商技巧,可以更有利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勞動爭議調解案例

1、案情簡介

為了拆下電風扇插座,一位在食品廠工作的婦女不幸在該廠食堂內觸電身亡。事發後,死者家屬和食品廠老闆在安定鎮派出所協商善後事宜,死者的丈夫葉某要求對方支付各項賠償金共計80萬元,但食品廠老闆只同意賠償30萬元,雙方因此僵持不下。

當天下午4點多,失去耐心的死者親屬情緒開始激動,準備將死者遺體運到食品廠老闆家中,聲稱不按其要求賠償絕不安葬。此時,食品廠老闆的數十名親友聞訊趕來,雙方陷入對峙,如果事件得不到及時解決,一場羣體性事件眼看就要發生。

2、調解情況

下午5點,某某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接到報告後,迅速趕到現場,並聯同某地司法所、某地派出所,給死者家屬釋明法律,告之如果進入訴訟程序將會面臨的風險,同時告知食品廠老闆如果對方起訴將要按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賠償,賠償數額將會達到40多萬元,反覆多次地勸説雙方各讓一步。

經過艱苦細緻的思想工作,當天晚上零點左右,雙方終於握手言和,達成了調解協議:由食品廠賠償死者家屬各項損失39萬元,一起一觸即發的矛盾終於被化解。

以上,就是勞動爭議調解的基本內容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案例。勞動爭議調解的作用在上述案例中比較典型。雖然爭議的解決並不能完全彌補所遭遇的損失,但最終的結果宣告了爭議的解決,結局是雙方達成一致的意見。如果想用調解解決生活中出現的勞動爭議,可以尋求專業人士的救助,達到圓滿解決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