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員工長期泡病假?
一、如何應對員工長期泡病假?
1、制度明確。公司的規章制度裏寫清楚請病假的流程,病假規定必須提供市級以上正規醫院出具的有效證明及住院小結或門診收費單據,公司有權向員工的病假指定專人陪同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核。
2、對現有休假證明到出具醫院核實。每家醫院對於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及休假證明都是有規定的,一旦查出證明虛假,相關醫生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3、指定醫院複查病情。一般是在三級甲等醫院。
4、病假工資降低,按照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二、員工泡病假的情形有哪些?
1、沒病裝病
員工為了達到某種目的,通過託關係或者網上購買病假單,憑藉病假單要求請假。
2、小病大養
一般來説,小病小休,大病大養。有些員工有個小病,休息1、2天即可,但謊稱大病需要休息半個月,以達到不提供勞動或者旅遊、做兼職的目的。
3、懷孕或哺乳期的女職工
懷孕或哺乳期的女職工的泡病假比較常見,也比較容易理解。女員工懷孕,可能有各種各樣的狀態,可能身體虛弱,為了保胎而要求醫生開病假條或跟公司稱病不上班,這種情況可能會持續到臨產。哺乳期的女員工,可能因為身體還沒有恢復,也為了方便照顧小孩,會要求病假。
4、合同快到期的員工
合同快到期的員工泡病假是因為這些員工對於公司是不是會跟自己續簽勞動合同不是很有把握,通常會通過休病假,延長勞動合同期限,達到公司必須跟員工續簽合同的目的。這種情況一般事情發生在工齡快滿10年的員工身上,因為滿了10年,公司就必須跟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病假與醫療期的區別是什麼?
病假就是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生建議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間。員工憑藉病假證明單,證明他休多久,公司給予他休多久,病假長短取決於員工病情傷勢。醫療期是指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期限。醫療期的長短由法律規定,取決於員工的工作年限。
除此之外,醫療期與病假之間的區別最重要在於,醫療期是單位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少HR説員工休病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其實這是不對的,員工在醫療期內才是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
醫療期本質上是保護勞動者。一般來説,生病休息是人之常情,也是勞動者的權利,但是有不少員工利用醫療期的優勢惡意請病假,達到他不想提供勞動,又享受公司提供的病假待遇,這就是日常所説的泡病假。
綜上所述,員工休病假主要是為了看病就醫,是正當的勞動權利,如果藉着看病,長期泡病假則是不對的,單位可以加強制度管理,定期到醫院複核,並降低病假的工資待遇,通過有效手段,杜絕員工泡病假的現象。畢竟,員工不上班不僅影響個人,還對單位的日常秩序帶來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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