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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工廠加班是自願的還是強制的?

工廠加班是自願的還是強制的?

我國工廠加班是自願的還是強制的?

工廠強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法》以及《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家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延長工作時間。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一定要注意相關的加班的法律法規,加班是我們的生活中最為常見的事情,很多人不知道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此時我們就應當提高法律的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