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哪些相關規定
有時候我們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後,需要修改合同上的內容,修改或者增加的內容就是勞動合同補充協議。那麼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協議中該包含哪些內容?帶着這幾個問題小編將為大家詳解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相關內容。
一、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雙方自願且符合勞動法要求前提下,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説,一旦雙方簽字認同,如果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都可以用此為依據,向勞動監管部門申訴維權。
二、補充協議簽訂注意事項
嚴格而言,合同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合同履行過程新發生的情況而另外進行的約定。與合同的變更協議不同,但實務中訂立的以“補充協議”為名的協議,其實質內容卻常是合同的補充並有變更。因此,在簽訂時要特別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1、補充協議的當事人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嚴格一致;
2、補充協議的形式應當與原合同一樣完備;嚴格防止與原合同發生內容矛盾。
三、補充協議能內容包括哪些?
1、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約定好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在法律保護範圍之內。如果用人單位或是勞動者想要調整的話,就屬於勞動合同變更,需要雙方協商決定。
2、工作時間: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安排,乙方屬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甲方不再作加班處理。
3、教育培訓: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以提升自身素養與職業技能/乙方自願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正常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培訓不計入加班時間。
4、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內部的一些管理制度,也可以納入勞動合同補充條款的範疇。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一前提,是規章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內部制服與勞動法衝突,那必須以勞動法為準。
上文就是小編對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這一問題的詳細解答,我們要明確,一定是在雙方自願且符合勞動法要求前提下,簽訂的補充協議,是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小編還為大家介紹了補充協議能內容包括哪些以及注意事項,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唐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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