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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結束後不轉正怎麼辦

試用期結束後不轉正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新入職的員工都要先經歷一段試用期。現實中,即便您計算出了試用期是多久,但也可能會遇到單位不遵守此法律規定的情況,比如:單位在員工試用期結束後不轉正,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呢?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試用期結束後不轉正怎麼辦

按勞動法規定,試用期結束後不轉正,單位將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二、試用期怎麼計算

“試用期”是伴隨着勞動法的出台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中規定的試用期期限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但在實際確定試用期期限的時候,還需要結合具體約定的勞動合同期限進行。而要是在試用期結束後一般就不能以各種理由進行延長,要麼讓勞動者轉正要麼辭退。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