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現如今,大多數的工作單位會根據該工作單位當前的具體情況進行人事調整,進行裁員。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是能夠獲得該工作單位的經濟補償的。那麼,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是怎樣的?下面讓小編為大傢俱體介紹一下。

一、勞動法勞動合同賠償金標準

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二、勞動者違法解除合同的勞動合同賠償

根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4條對此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

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標準、文件資料、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賠償金。

四、新勞動合同法解釋: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標籤:補償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