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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拖欠要總包負責嗎

不需要。建設工程中分包單位挪用資金造成拖欠工程隊工程款,總包單位(發包人)不需要承擔責任。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訂立的數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均無效,但建設工程質量合格,一方當事人請求參照實際履行的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分包拖欠要總包負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