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關於休息的規定如何?
一、勞動合同中對於休息休假的規定
1、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 的規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並且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和法律、 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如果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則每天正常工作不超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日。企業因生產需要,可以加班,但要與工會和乙方協商。並且,一般每日不得超過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小時。因此,所謂要求員工加班員工不得拒絕這樣的條款,也是霸王條款,無效。
《勞動合同法》有一個亮點,就是首次把休息休假列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應按規定給予勞動者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約定支付工資。
患病非因工負傷有相應待遇合同內容:企業應依法為職工參加社保。
二、勞動合同中的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法》首次明確,社會保險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參加社會保險,既是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也是義務。用人單位應依法參保並將為勞動者辦理參加社保手續和扣繳社保費的情況如實告知職工。
如果合同中有“員工患病治療就沒有工資”之類的規定是違反規定的。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用人單位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且約定的金額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用人單位的“生死合同”無效合同內容:雙方應約定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勞動合同法關於休息的規定小編已經整理在上面了,希望對大家的理解有幫助。關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有合同法進行約束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違背法律的規定,否則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對於員工休息的規定,用人單位也必須遵守。
-
沒簽勞動合同如何協商處理
律師解析:可以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解除勞動關係,辦好有關的交接手續。沒有勞動合同,但可能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此,雙方的權利義務是不對稱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離開工作崗位,勞動關係即告終結,但用工單位卻不可以隨時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否則將承擔給予必要經濟...
-
勞動能力鑑定程序如何走
律師解析: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程序:先提出申請;然後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依法受理;再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最後再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將結論書送達給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法律依據:《...
-
勞動合同到期能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
-
合同到期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嗎
律師解答: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律師解析: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1、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或離職手續;3、要辭職,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再解除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