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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編教師勞動合同範本是怎麼樣的?

甲方:________(通常為用人學校)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編教師勞動合同範本是怎麼樣的?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崗位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課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四、工作報酬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年薪為_____元。

規定了試用期的,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每月____元。

執行課時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執行。

合同期限內有寒暑假且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間的薪金。

第十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病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還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雙方就獎勵做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説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合同需要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協商簽訂,對於簽訂的內容一定要表達出雙方的真實意思,同時對於合同的條款一定要真實有效,這樣才能確保此合同的效力可以受到法律保護,只要合同一旦生效雙方就需要履行各自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