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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糾紛訴訟費標準是什麼?

一、 勞動合同糾紛訴訟費標準是什麼

勞動合同糾紛訴訟費標準是什麼?

勞動合同爭議案件起訴到法院每件交納10元案件受理費,如果沒有起訴到法院在勞動仲裁就是免費的。律師費可以協商,也可以請求法律援助機構或律師事務所當中有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即未完成年度法律援助任務的律師)來提供法律援助。

發生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衝裁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勞動合同糾紛起訴要件及內容

1、勞動合同糾紛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原告應預交案件受理費,如申請緩交、減交、免交的,要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特困證明或其他材料等。

3、當事人必須依法正確地行使訴訟權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須提供的訴訟材料。

三、勞動糾紛解決方式

1、協商程序。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與其他糾紛不同的是,勞動爭議的當事人一方為單位,一方為單位職工,因雙方已經發生一定的勞動關係而使彼此之間相互有所瞭解。

2、申請調解。調解程序是指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與協商程序一樣,調解程序也由當事人自願選擇,且調解協議也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樣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仲裁進行處理的程序。

4、訴訟程序。勞動合同合同糾紛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訴訟不同於一般的民事訴訟,勞動訴訟案件受理費由原告、上訴人提交,案件受理費是10元。如果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訴訟費,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費是固定的,不會因為案件大小、單位規模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