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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兩份勞動合同交税合法嗎?

籤兩份勞動合同交税合法嗎?

一、籤兩份勞動合同交税合法嗎?

籤兩份勞動合同交税是不合法的,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不可以同時和兩個公司同時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單位要為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就需要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勞動和同進行鑑證,現在勞動合同鑑證都是實名制的,都是全國聯網的,錄表的時候,需要提供你本人的身份證號,身份證號重複是不可以錄到電腦裏的。

所以不可能同時和2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簽訂兩份籤合同的,那麼任何一方單位有權終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是否合理合法的兼職取決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不可兼職。還有如果是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要為您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如果你與用人單位約定不得兼職,您還簽訂兩份勞動合同屬於違約,用人單位可以起訴你要求你承擔違約責任。

二、法律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為涉及到社保的交納和其它條件的約束,勞動者是不可以簽訂兩份勞動合同的,因為社保帳號只有一個,只能在一個用人單位進行辦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勞動者存在兩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任何一家用人單位可以直接終止勞動合同,具體情況應當由司法機關的認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