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解聘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規定 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 崗位工資">崗位工資 病假工資">病假工資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工資標準
要解聘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其實都是有權利的,但不管是哪一方進行解除,這個時候如果不滿足法律規定的情形,自然屬於違法解除,肯定是要做出賠償的。那麼法律中規定的非法解聘勞動合同都有哪些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話,可以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非法解聘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的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二、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補償
經濟賠償金計算標準
(一)計算方法: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發放限制:
下限: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上限: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最多不超過十二年。
(三)計算單位:
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2條、第11條,《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第7條。
(四)懲罰性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按上述標準雙倍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
畢竟法律中更多的是對勞動者利益作出了保護,因而也就更多的對用人單位的行為做出了限制。而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涉及到的賠償金一般都是根據勞動者在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來計算的。
-
勞務派遣工是臨時工嗎
律師解析:勞務派遣工不是臨時工。勞務派遣,即勞動力租賃,由派遣機構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此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而勞務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勞動者。勞務派遣工與臨時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資、勞動合同以...
-
民法典規定什麼情況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合同
律師解析:《民法典》沒有規定用人單位終止合同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進行了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在以下情形可以終止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法定其他...
-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
-
法人變更能否要變更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法人變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也可以不變更,公司法人變更並不影響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合同雙方都應該根據勞動合同履行義務、享有權利。勞動者依然可以根據此合同要求用人...